一、 公立幼兒園(詳如附件11)
(一)
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(以下簡稱附幼):計有132園。
(二)
市立幼兒園(以下簡稱市幼):計有14園。
(三)
國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(以下簡稱國立):計有2園。
二、 招生對象:臺北市(以下簡稱本市)105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收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「適齡幼兒」為設籍本市(須出示戶口名簿)或居留本市之外籍、華裔(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,學區劃分以居留地址為準)。
(一)
3-5歲班:以先招收5足歲幼兒為主,再依序招收4、3足歲幼兒。
(二)
2歲專班:應專班專收2足歲幼兒。
三、 招生年齡
(一)
2足歲:民國102年9月2日至民國103年9月1日出生者。
(二)
3足歲:民國101年9月2日至民國102年9月1日出生者。
(三)
4足歲:民國100年9月2日至民國101年9月1日出生者。
(四)
5足歲:民國99年9月2日至民國100年9月1日出生者。
請問何時可報名招生呢?
回覆刪除登記時間從105/5/26~5/30,每天招收年齡對象不同,請看往上不同招生階段介紹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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