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SS

2016年2月23日 星期二

105學年度招生注意事項-第三階段(4歲)

  • 各校(園)辦理一般入園階段規定如下:



        3-5歲班:第2階段招生招收5足歲幼兒,倘有缺額則辦理第3階段招生依年齡先後招收54足歲幼兒,如仍有缺額始辦理第4階段招生依年齡先後招收543足歲幼兒。


第三階段:
A.3-5歲班:倘有5足歲幼兒登記,應優先比照第2階段辦理;再招收設籍本市4足歲幼兒,如登記超額,以抽籤決定錄取及備取順序。幼兒依登記日期至附幼、市幼國立」(不限學區)辦理登記;未設園(不限學區)者,其所屬學區內之幼兒可依年齡至本市各公立幼兒園辦理登記。
B. 2歲專班:倘第2階段有缺額始辦理。幼兒依登記日期至本市各附幼、市幼」(不限學區)辦理登記;未設園(不限學區)者,其所屬學區內之幼兒可依年齡至本市各公立幼兒園辦理登記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歡迎大家在最...下方「留言」寫下想跟老師說的話喔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