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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2月23日 星期二

105學年度招生注意事項-第二階段(僅5歲和2歲)

  • 各校(園)辦理一般入園階段規定如下:



        3-5歲班:第2階段招生招收5足歲幼兒,倘有缺額則辦理第3階段招生依年齡先後招收54足歲幼兒,如仍有缺額始辦理第4階段招生依年齡先後招收543足歲幼兒。

第二階段-
A.3-5歲班:招收設籍本市5足歲幼兒,如登記超額,以抽籤決定錄取及備取順序。幼兒依登記日期至附幼、國立」(限學區)、「市幼」(不限學區)辦理登記;未設園(不限學區)者,其所屬學區內之幼兒可依年齡至本市各公立幼兒園辦理登記。
B.2歲專班:招收設籍本市2足歲幼兒,如登記超額,以抽籤決定錄取及備取順序。幼兒依登記日期至本市各附幼、市幼」(不限學區)辦理登記;未設園(不限學區)者,其所屬學區內之幼兒可依年齡至本市各公立幼兒園辦理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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